法治|憲法宣傳周——弘揚憲法精神
發布時間:2020-12-03 浏覽:789
今年12月4日
是第七個國家憲法日
11月30日至12月6日
也迎來第三個“憲法宣傳周”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》
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大法,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,是維護國家統一、民族團結、經濟發展、社會進步和長治久安的法律基礎,是中國共産黨執政興國、團結帶領全國各族人民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法律保證。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,曾于1954年9月20日、1975年1月17日、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過四個憲法,現行憲法為1982年憲法,并曆經1988年、1993年、1999年、2004年、2018年五次修訂。
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,規定一個國家的社會制度和國家制度的基本原則、國家機關的組織和活動的基本原則,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等重要内容,規定了國旗、國歌、國徽和首都等重要制度,涉及到國家生活的各個方面。憲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,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據,一切法律、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。
憲法保障了我國的
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
促進了我國的社會主義民主建設
推動了我國的社會主義法制建設
促進了我國人權事業和各項社會事業的發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