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治宣傳

首頁 > 新聞中心 > 法治宣傳

法治|民法典學習之五

發布時間:2020-12-04 浏覽:785
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
是新中國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,
被稱為“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”,
是你我走在中國大地上
生老病死它全包了的360度保護罩。

行走江湖,世事紛繁,
若要一路無虞,必得有此良典為伴。
 讓我們再來一起了解
民法典中物權編還有哪些重大修改亮點

01三權分置——土地經營權
為适應“三權分置”後土地經營權入市的需要,《民法典》物權編增加土地經營權的規定,并删除耕地使用權不得抵押的規定。(第三百九十九條、第三百六十一條、第三百六十三條)

02完善建築物區分所有權制度
适當降低業主共同決定事項,特别是使用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的表決門檻,增加規定緊急情況下使用維修資金的特别程序。(第二百七十八條、第二百八十一條)

03細化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的自動續期規則
《民法典》規定了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屆滿自動續期,有利于保護房屋産權人的合法權益。《物權法》規定使用期限最長七十年,如繼續使用需再簽訂合同,繳納費用。是否繳納費用、繳納多少費用等等問題,《民法典》授權單行法律和行政法規以後規定。(第三百五十九條)

04居住權入法實現物盡其用
為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、多渠道保障住房制度的要求,增加規定“居住權”這一新型用益物權,明确居住權原則上無償設立,居住權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或者遺囑,經登記占有、使用他人的住宅,以滿足其穩定的生活居住需要。(第二編十四章)

05走向動産質押和權利質押登記制度的統一
删除了《物權法》中動産質押和權利質押具體登記機構的内容,為今後建立統一的動産質押和權利質押登記制度留下空間。(第四百零二條、第四百二十七條)

06擴大擔保合同的範圍
為優化營商環境提供法治保障,《民法典》在現行物權法規定的基礎上,進一步完善了擔保物權制度,明确融資租賃、保理、所有權保留等非典型擔保合同的擔保功能,增加規定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、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(第三百八十八條第一款)


Baidu
sogou