疫情防控政策如下
出港旅客疫情防控要求
根據珠海市疫情防控要求,4月22日起,取消查驗茂名、惠州軌迹旅客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。具體如下:1.近14日有茂名、惠州軌迹人員(包括旅客和接送機人員)進入航站樓不再查驗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。2.所有進入珠海機場航站樓的人員(包括旅客和接送機人員),需出示72小時内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或核酸采樣證明後方可進入航站樓。3.持健康碼紅、黃碼旅客、體溫異常(≥37.3℃)及近14日内有上海市、吉林省全域、香港行程軌迹的旅客均須移交轄區。4.因未能及時出具有效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無法按時出發的旅客,可向航空公司申請依相關政策辦理退改簽。
以上政策更新日期:2022年4月22日
進港旅客疫情防控要求
根據珠海市疫情防控指揮部通知,4月22日起,近14天内有廣州、佛山行程軌迹的旅客不再移交轄區。具體措施如下:1.近14天内有廣州、佛山行程軌迹的旅客不再移交轄區。2.所有到達旅客須正确佩戴口罩,配合現場工作人員測溫、查驗健康碼綠碼和近14日行程軌迹無異常并進行免費落地核酸檢測采樣後方可離開。3.持健康碼紅、黃碼旅客、體溫異常(≥37.3℃)及近14日内有上海市、吉林省全域、香港行程軌迹的旅客均須移交轄區。
4.近14天内有本土疫情報告的地市(盟、州、直轄市的區)旅居史的來(返)珠人員,抵珠時需提供48小時内核酸陰性證明。
以上政策更新日期:2022年4月22日